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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固期內毀損的叫瑕疵品,過了保固期,這叫物品自然毀壞,你知道,東西總是會壞的。」

這句話出自前來探看我家消防灑水龍頭(再度)漏水情況的原營造商口中。

老實說,他能在一個陽光普照看似應該去郊遊的早晨在我面前吐露這番無常真理,
本人其實深感佩服,是以當下了悟與其承接他誠心誠意的推託卸責忍不防泉湧出的如幻似滅,不如我早早看透生死,明白一個早就明白到透光甚至可透風的道理:

合約、法律、權利以及藉口,本來就是保障有權有勢的那一方。

消防法規規定十一樓以上大樓住宅內部必須安裝消防灑水系統,但其屬機電設備,是以僅提供保固一年,一年內發生漏水狀況,營建商採行拖字訣( 有鄰居案例為證),一年之後山洪暴發之後又發現別處也出現滴水,在電話、簡訊、mail和當面拜託之下終於算是很快地有各路人馬相繼出面,但漸漸地,領悟出他們的效率其實建立在「完全免責」的前提下。

(就當我倒垃圾吧,寫出來就算忘掉一件事的話)

「既然你說管線OK,那這批灑水頭應該是有問題吧! 否則怎麼會接二連三出現狀況?」
「按常理應該是不會發生這種情況,樓上樓下也是同一批的,都沒事。」
「對,可是它發生了,這一層樓有三顆在滴水,就我們比較幸運,剛好卡到壞的?」
「也不是說比較幸運啦」
「當然,應該說是比較倒楣。」
「跟你說啦,這款是新型的灑水頭,又叫美觀型,樣子比較好看,但是也可能因為水壓的關係讓裡面鑲緊的珠子跑掉.......( XXOO 一連串解釋),不過我們也是跟下游器材進貨的,到底為什麼會滴水,我也不知道。」
「新型?你們使用多久了。」
「用了六七年有吧。」
「所以是說使用了六七年的東西,你們卻對這個物件一點都不了解。」(這句當時沒噴出來,而是務實地問,換掉一顆是小事,但如果之後接二連三其他接點又出狀況呢?)
「我也沒辦法保證,就像你買一台電視、一隻手機,壞了就需要維修,那就是你的財產。」
「所以我家的灑水頭就像3C商品一樣先進又脆弱?不是攸關消防安全的嗎?」
「合約保固期一年也是消防廠商訂的啊,如果是瑕疵品,應該早就出現問題了吧。」(據了解,鄰居還真的是在保固期內就出現漏水情形,不知當時他如何回答?)
「那現在怎麼辦?」
「我可以幫你打電話找維修的師傅,請他算你便宜一點啦。換這個應該不貴吧,一兩百塊而已。」
「兩千,我才剛換過一顆。」
「要這麼貴喔,我問問看,幫你殺價。」(一副好心人樣貌)
對話結束,送走當天早上的無常使者,想起我忘記回他

東西總是會壞的,而人總是會死的。

(營建商現在不清楚這項物件的性能與極限,未來也打算繼續用下去,且繼續不知道下去?)



然後,還有然後!!
說什麼好心幫我談價、聯繫的師傅,根本就是給一個電話,再轉一個電話,層層轉接,讓我以為正在遞送公文,最讓我想跟大黑天借用金剛杵的就是約好的那人竟然爽約。
而且還是過了約定時間,我打電話問他到哪了? 他才急忙說:「今天沒辦法過去了,我找不到一個長柄的工具。」
很好,終於不用浪費時間。
對一個不相信永恆,厭惡海枯石爛,認為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的人來說,
以無常涵括物之緣起緣滅,還真是在我惡念滋長,險險見到怒目金剛的時刻,一點可供自嘲的寬慰。
哈,人生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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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ebergfish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